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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1274998 | 文 号: | 州府办函〔2015〕161号 | 成文日期: | 2015-09-17 15:07:50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9-17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通知》(黔建科通〔2015〕286号)要求,2015年9月1日起,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按《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J52/T069-2015)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86号)不再适应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经州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86号)予以废止。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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