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义龙新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州直各学校:
为平安、顺利、健康开学,根据省、州相关要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9月1日。
二、督查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管理、开学条件保障、控辍保学等工作准备情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督导重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督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第一组 督查兴义市、兴义师院、黔西南职院
组长:青 松 州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员:谢远学 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主持基教科工作)
岑南茁 州教育局信息科副科长
胡考泽 州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联系人:胡考泽 联系电话:13312297100
第二组 督查贞丰县、兴义一中
组长:郑逢春 州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郑朝金 州教育局教育项目建设科科长
陈凌云 州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黄继良 州教育局电化教育暨教育装备科负责人
联系人:黄继良 联系电话:15085899888
第三组 督查义龙新区
组长:陈丽芬 州教育局一级调研员
成员:王 勇 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张 龙 州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科(教育质量监测站)副科长(主持教师工作科工作)
张兰丽 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干部
联系人:张兰丽 联系电话:13658599968
第四组 督查普安县、州盲聋哑学校
组 长:罗立军 州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白 桦 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负责人
刘方旭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赵 丹 州教育局基教科干部
联系人:赵 丹 联系电话:17716600436
第五组 督查册亨县、兴义师院附中
组长:李天维 州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员:徐 聆 州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钟昆龙 州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科(教育质量监测站)科长
刘苏晓 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副科长(主持人事科工作)
联系人:刘苏晓 联系电话:18885906076
第六组 督查兴仁市、黔西南电大
组长:封 蠡 州教育工会主席、州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员:戴学平 州教育局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岑英语 州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胡继军 州教育局职成科干部
联系人:胡继军 联系电话:18744964652
第七组 督查望谟县
组长:罗娄燕 州政府副处长级督学
成员:胡明玉州教育局招生考试综合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科长
冯忠铭 州教育局招生考试业务科科长(主持督导室工作)
王兴华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电话:17785839042
第八组 督查晴隆县
组长:岑顺林 州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成员:陈泰权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科科长
王文武 州教育局招生考试网络信息科干部
龙志伟 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科干部
联系人:龙志伟 联系电话:15117380135
第九组 督查安龙县
组长:黄 翔 州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成员:王家栋 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科科长
黎安国 州教育局招生考试网络信息科副科长
王兴德 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干部
联系人:王兴德 联系电话:18932079069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督导内容(附件1、附件2),对辖区内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学科内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于8月30日前将县级自查报告(电子版)报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冯忠铭,联系电话:18285916722,电子邮箱:285324232@qq.com)。
(二)州督查组随机抽查各县(市、新区)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所以上,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其中乡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1所,民办学校不少于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1所。
(三)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及时向抽查学校反馈督查情况,并形成小组督查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1日上午12:00前送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请各县(市、新区)和州直学校明确专人,主动联系州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组联系人,确定督导检查时间、路线。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1.2021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表
2.黔西南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表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2021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表
学校 (公章) 检查人: 年 月 日
调研检查内容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建议 | |
校园疫情防控 | 1.各县(市、新区)教育局是否成立工作小组,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有安排、有部署;(此项检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备案,疫情防控物资是否准备到位,校园消杀是否到位; | |||
3.学校开学前对学生和教职工(包含学校行政、专任教师、后勤、保安、食堂等人员,下同)14天健康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情况进行查验是否有摸排查验,是否建立台账。 | |||
4.是否在上岗前对所有教职工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 |||
5.12岁以上学生疫苗接种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台账,教职工是否全员接种(不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符合条件未接种的在开学前至少完成第一针)。 | |||
6.对职业学校还需检查实习实训师生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实习实训师生健康情况。 | |||
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 1.是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 | ||
2.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是否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信教师生的排查,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 |||
教育乱收费现象 | 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补课费、电子校牌、平板电脑、课后服务费、借读费、择校费等乱收费现象。检查组随机抽取各县(市、新区)三所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各1所)查看学校收费涉及的项目,面询或电话垂询3-5名学生家长学校收取费用情况核实(其中应包括是否存在教师有偿补课情况)。 | ||
校园安全及校园欺凌 | 1.4个100%落实情况: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护学岗”设置率等督导检查工作。 | ||
2.重点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是孤儿、单亲(或离异、重组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和自我安全防护教育),是否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 | |||
3.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溺水工作)。 | |||
4.校园周边反恐防暴及校内防欺凌、性侵害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出入登记、请销假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情况)。 | |||
5.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有台账有记录)。 | |||
控辍保学 | 1.是否落实小升初整班移交制定,是否有六年级未到七年级报名注册学生,是否有相应名册,是否有相应劝返记录. | ||
2.各县市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进行日调度,每天上午10:00前统计当天学生到校情况. | |||
3.县、乡、村、校适龄人口就读台账是否及时更新至(2021年9月),在省外就读证明是否更新到位; | |||
4.义务教育阶段易地扶贫搬迁新市适龄子女是否全部入学,是否有花名册,是否有劝返记录; | |||
教育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学生资助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 1.教育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是否做好省教育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助力教育保障工作;教育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任务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工作开展是否有序有效。 | ||
2.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管理和政策宣传是否到位;专项资金是否按上级要求及时拨付发放到位;学生资助是否有错助、漏助。 | |||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政策宣传是否到位;专项资金是否按上级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学生餐管理与“校农结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是否规范有序。 | |||
4.校园食堂。校园食堂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对校园食堂管理及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做好疫情管控工作;是否经常性开展校园食堂设施设备及规范管理工作大检查,是否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做到规范、安全、卫生、整洁、标准。 | |||
师德师风方面及其他重点工作 | 1.重点围绕开展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来,发生案件处理情况,是否严格实行“三个一律”,是否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 ||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1号)要求,是否按照每学期考核兑现发放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
附件2 黔西南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表 | |||
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检查人: 年 月 日 | |||
事项 | 检查内容 | 记录 | 备 注 |
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 1.是否建立资金监管:县(市)教育部门是否已跟金融部门建立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 | ||
2.是否完成营利性转非营利性: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 |||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情况:是否存在卷款跑路,违规开课,退费困难,改头换面继续执业等情况。 | |||
4.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是否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作好开展培训准备。 | |||
学科类校外培机构重大安全隐患记录 | |||
备注:各项工作情况符合要求的请在检查记录栏划“√”,存在问题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情况,并列出问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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