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事项编码
三、权利类型
公共服务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五、受理机构
申领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六、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3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七、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八、申请条件
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九、禁止性要求
十、申请材料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图
十二、办理方式
当场办理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10元/证。
十四、办理结果
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十五、监督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0851-85505001(工作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十六、咨询查询
十七、行政复议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行政诉讼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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