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 行政许可公示(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我局驻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851-3611002、3611013。
特此公告。
单位名称 | 申请药品名称清单 | 运输期限 | 批准日期 |
黔西南州天地药业贸易有限公司 | 麻醉药品:可卡因* 、罂粟浓缩物*、二氢埃托啡* 、地芬诺酯*、芬太尼* 、氢可酮* 、氢吗啡酮 、美沙酮* 、吗啡*(包括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阿片*(包括复方樟脑酊*、阿桔片*) 、羟考酮* 、哌替啶 、瑞芬太尼 、舒芬太尼 、可待因* 、右丙氧芬* 、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 、福尔可定*、布桂嗪* 、罂粟壳* 、蒂巴因 第一类精神药品:丁丙诺啡*、氯胺酮*、马吲哚*、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三唑仑*、γ-羟丁酸* | 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021年12月06 日 |
黔西南州鸿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麻醉药品:地芬诺酯、芬太尼、氢吗啡酮、吗啡、羟考酮、羟吗啡酮、哌替啶、可待因、福尔可定、瑞芬太尼、舒芬太尼、二氢埃托啡、阿片、双氢可待因、双氢吗啡、美沙酮、3-甲基芬太尼 、非那佐辛、罂粟壳。 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哌醋甲酯、三唑仑。 | 自2022年01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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